深圳挚鸿电梯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2024-03-25 16:27:2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挚鸿电梯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岗)应急罚〔2024〕106号

深圳挚鸿电梯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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