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券商另类子、私募子可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管理闲置资金

2024-03-25 18:43:39 - 财联社APP

转自:财联社

【新规:券商另类子、私募子可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管理闲置资金】财联社3月25日电,记者获悉,中证协拟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进行修订,并于近日征求了行业意见。修订内容适度增加了两类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标的种类,另类子公司和私募基金子公司、二级管理子公司可以以现金管理为目的管理闲置资金,但应当坚持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的原则,且只能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利率债(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国债逆回购、协议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1年以内)、短期融资券、开放式现金管理类银行理财产品、开放式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财联社记者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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