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凯机械(昆山)有限公司被罚款4万元
2022-04-25 11:12:47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倍福凯机械(昆山)有限公司处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83第81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2〕83第81号
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处罚内容
罚款4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4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倍福凯机械(昆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1NX8247J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国南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18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03-18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