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坚持“五化” 实现“五有” 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提质增效

2023-04-25 15:24:59 - 陕西法制网

近年来,平利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坚持“五化”,实现“五有”,全面推动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提质增效。

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公平公正有温度

平利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坚持“五化” 实现“五有” 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提质增效

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矛盾化解主力军作用,坚持源头治理,注重运用预防性、治本性的方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依托辖区31个镇、村(社区)调委会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运用重大矛盾纠纷第三方调处中心、三力联调工作机制,整合司法力量、行政力量、道德力量建立辖区资源信息库,将“无忧调解超市”、“老好人”调解工作室社会化调解组织延伸到村、社区,镶嵌在辖区网格中,让群众“零”距离就能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对矛盾纠纷建立“三色”管理模式,落实包案领导,限时化解,通过“一案一策”,采取“处方式”化解理念,依法公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法律在化解民事矛盾纠纷中更有“温度”。

特殊人群管理个性化教育矫正有色彩

平利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坚持“五化” 实现“五有” 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提质增效

平利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坚持“五化” 实现“五有” 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提质增效

始终严格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建立“一簿十册两台账”和法定标准日常管理档案,确保执法规范化。日常管理采取“三个基准定位”即管理严如“父”、关心慈如“母”、矫治教如“师”;按照表格化精细化管理一月一安排,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细化到每人每天;建立社区矫正“三色”管理模式,对每一名矫正对象家庭关系、就业情况、认罪态度、性格特点等信息通过“红、黄、绿”三色标注,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因人施矫、个性化矫治,促进了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法治宣传教育多样化宣传覆盖有广度

按照“八五”普法总体规划,及时制订城关镇法治宣传教育、平安建设宣讲实施方案,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和“平安城关”宣传,不断丰富普法形式。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因地制宜在各村(社区)设立“法治文化”广场、长廊24处,在亲水广场、女娲文化广场、龙头旅游新村打造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利用“城关大讲堂”,邀请律师开展镇村干部法治培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广泛开展法律进校园、进医院等系列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防电信网络诈骗宣讲进村组、进社区。以案释法,结合身边调解案例,编订成册发放给镇村干部进村入户给群众宣讲,全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化服务群众有速度

平利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坚持“五化” 实现“五有” 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提质增效

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工程。建立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了3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为辖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3项基本职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导引等多项职能,并设置“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日常排查化解工作。辖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难题,疏解矛盾纠纷。通过“一站式”便民化服务,实现“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群众公共法律服务获得感。

职能作用发挥最大化法治建设有助手

积极发挥司法所基层法治建设治主力军作用,主动承担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当好法治政府建设“好助手”。

协助政府开展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助力化解信访积案,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培训工作,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村(社区)制定村规民约,确保合法合理合情,打通了基层依法治理的“最后一步”。平利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后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新时代“六好司法所”和“新时代六好司法所示范单位”,所长刘建富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荣誉称号。(刘建富、肖业琳)

编辑:张释予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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