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3-04-25 19:11:09 - 市场资讯

转自:蒲公英Ouryao

2023年04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5月11日。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

公告主要内容

为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现就《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网址:https://www.nmpa.gov.cn),进入“征求意见”栏目,或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进入“政策法规-征求意见”栏目,点击“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反馈意见。

二、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箱发至xuxc@nmp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征求意见稿原文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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