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MPA:《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3-04-25 18:31:04 - 市场资讯

转自:药通社

4月25日,国家药监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NMPA:《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一、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网址:https://www.nmpa.gov.cn),进入“征求意见”栏目,或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网址:http://www.mohrss.gov.cn),进入“政策法规-征求意见”栏目,点击“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反馈意见。

二、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箱发至xuxc@nmp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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