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交警回应“有人驾驶警用摩托未戴头盔”:系修理工试车 修理工罚款50元,送修人员通报批评

2022-05-25 04:07:00 - 媒体滚动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官方微博通报 近日,有网友反映“有人驾驶警用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一事,经调查,该车系城区中队因发动机漏油交修车厂维修的车辆。维修期间,修理工王某某驾驶修理后的摩托车在栾城区308国道进行试车,试车过程中没有戴安全头盔。

石家庄交警回应“有人驾驶警用摩托未戴头盔”:系修理工试车 修理工罚款50元,送修人员通报批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条,以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五项的规定,该大队依法对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修理工王某某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对未尽到提醒、看管责任的送修工作人员邢某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石家庄交警回应“有人驾驶警用摩托未戴头盔”:系修理工试车 修理工罚款50元,送修人员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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