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业技术人才最高可评聘副高五级岗位
本报讯(记者黄乔)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聚焦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农业技术人员,联合印发了《重庆市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双定办法》)。该办法建立了我市基层农业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通过增设定向岗位,设置定向条件,畅通申报渠道三方面重点举措,打破乡镇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天花板。
“目前,我市共有乡镇农业技术人员9000余人,多数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因规格低、人数少,过去无法设置副高级岗位。”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和引导更多人才扎根基层、服务乡村,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委在广泛调研、全面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乡镇农业实际制定出台了《双定办法》。
《双定办法》的出台,提高了基层农业服务机构专业技术最高等级岗位设置,新增了“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岗位,最高可评聘专业技术副高五级岗位。同时,《双定办法》明确,支持重庆市乡镇农业服务机构按照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总量3%增设定向高级岗位,其岗位结构比例单列,专项用于聘用取得“定向评价”职称的乡镇农业服务机构人员。
“职称评价,看的是业绩成果,评的是技术水平,对于常年奋战在基层一线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而言,田间地头是他们挥洒汗水、展现才智、实现价值的舞台。”该负责人介绍,《双定办法》更加看重田间地头的工作实绩、实效,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等的推广应用情况作为重要评价依据,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建立与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工作实际与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评价标准条件。
此外,“双定”副高职称是在正常职称评聘渠道外,专门面向全市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在职在编的农业技术人员,单独开展的定向职称评聘。取得“双定”副高职称后,在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继续服务满5年以上,且符合正常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可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转评为同系列副高级通用职称,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