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沈阳推出多项奖励、支持措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试行!

2023-05-25 14:44:27 - 沈阳政务

转自:沈阳发布

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

加快发展

《沈阳市加快批零住餐业发展

若干措施(试行)》来了

试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来看具体有哪些政策措施!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沈阳推出多项奖励、支持措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试行!

《沈阳市加快批零住餐业发展

若干措施(试行)》

新闻发布会

今日召开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沈阳推出多项奖励、支持措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试行!

市商务局副局长赵卓青

介绍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工作部署,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就促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加快发展,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加快批零住餐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23日由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实施。主要包括8项政策措施:

一、鼓励批零住餐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对年度首次新增入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及营利性服务业法人企业,每户给予30万元奖励。

二、鼓励新建改造商业设施发展自营联营。对新建成投入运营或通过改造提升投入运营的商业设施,采取自营联营、统一收银核算的法人企业经营模式,在政策执行期内首次入库,其入库后的首个自然年度,自营联营部分零售额达到20亿元、10亿元、5亿元、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鼓励在营商业综合体扩大自营联营规模。对在续经营的已入库商业综合体,发展提升自营联营规模,年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自营联营部分零售额年度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按照增量的1%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引进设立大型批零住餐法人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设立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型批零住餐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首次入库的新设立企业,其入库后的首个自然年度,批发零售企业零售额在10亿元、5亿元、2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住宿餐饮企业营业额在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跨地区经营企业在沈设立区域法人总部。对于跨地区经营的批零住餐企业,在我市新设立区域法人总部(在外埠设立3家以上分支机构),在政策执行期内首次入库,其入库后的首个自然年度,批发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亿元以上的,按照年销售额0.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零售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照年销售额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年营业额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六、鼓励消费品制造企业成立独立法人贸易企业。鼓励我市食品、饮料、服装、家用电器等重点消费品制造企业,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线上线下贸易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首次入库,其入库后的首个自然年度,零售额在10亿元、5亿元、2亿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批零住餐业企业做大做强。对在库1年以上的批零住餐企业,销售额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额以上行业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亿元,增量排名前5位的批发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零售额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亿元,增量排名前5位的零售企业,每户奖励200万元;营业额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额以上行业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00万元,增量排名前5位的住宿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营业额年度增速不低于全市限额以上行业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1000万元,增量排名前5位的餐饮企业,每户奖励50万元。

八、对批零住餐重点企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在上述情况之外的批零住餐重点企业项目,对我市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市区两级共同推进”方式予以支持。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同一主体的同类型奖励采取“就高奖励”原则不重复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市)按照1:1比例承担。我市已有措施与本措施内容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本措施相关条款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发布会上还回答了 

 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沈阳推出多项奖励、支持措施!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试行!

刚才您介绍了《沈阳市加快批零住餐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具体内容,相信我市的批零住餐企业都会深受鼓舞,那么请问我们出台这个措施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呢?

市商务局副局长赵卓青:回答这个问题我想讲三个需要。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促消费工作要求的需要。年初以来,国家和省、市政府明确提出“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省政府在1月份出台了《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明确推动消费复苏回暖4项具体举措。我市这次制定出台加快批零住餐业发展若干措施,就是对国家和省、市政府促消费工作要求的具体落实。

二是培育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需要。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是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沈阳争创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抓手。《沈阳市加快批零住餐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出台将进一步创新消费支持政策,挖掘批零住餐行业消费潜力,推动我市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

三是激发批零住餐行业市场主体活力的需要。今年以来,我市消费市场复苏明显,1-4月,全市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55.2亿元,同比增长12.1%,但批零住餐业市场主体活力与疫情前相比仍显不足。这个政策措施的出台,对稳住社会消费回暖态势,夯实批零住餐业发展基础,提振市场主体的信心,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们看到这次政策措施的支持力度很大,请问下一步相关单位将如何推动措施落实呢?

市商务局副局长赵卓青:为使政策措施抓紧时间落地见效,快速推动批零住餐业健康发展,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布申报指南。届时,请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行业市场主体,积极向属地商务、发改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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