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至尊红颜美容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被处罚

2023-05-25 17:26:5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东莞市至尊红颜美容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虎罚〔2023〕第012号),涉及东莞市至尊红颜美容有限公司。该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至尊红颜美容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1900MABPK3BH6L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罗辉琼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虎罚〔2023〕第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违法事实

东莞市至尊红颜美容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处罚依据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按照《东莞市卫生计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8年修订版)第160项规定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00)

罚款金额(万元)

0.0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3

处罚机关

东莞市虎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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