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15%

2024-05-25 06:04:29 - 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本报讯 记者王曼君报道 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发布消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经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表决通过,自5月25日起,云南省全面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表示,此次优化调整云南省住房信贷政策,是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有效落实近期房地产金融系列政策,更好发挥金融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