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06-25 02:47:10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0证券简称:天洋新材公告编号:2024-04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08月04日,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0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23年08月04日至2024年08月0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08月05日、2023年08月0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08月09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486.15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36%,购买的最高价格为9.04元/股、最低价格为4.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7,650.88元(含交易费用,不含交易费用为34,992,419.3元)。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共计486.1556万股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全部存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将存在注册资本相应减少的风险。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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