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伙职业打假人盯上,不堪其扰 嘉兴几十个小店老板“结盟”应对
转自:南湖晚报
N记者梅伟伟摄像张康
有几十个开店的老板向我们反映,这段时间有一伙职业打假人盯上他们了,不停过来找过期商品,这帮人为了索赔,甚至还自己带了过期产品,放到了货架上,监控都拍到了,老板们说,这不是“打假”,而是“假打”,是敲诈。
洪老板的生鲜超市开在市区洪高路上,去年12月9日,洪老板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说有人在他店里买到了过期饮料,对方开口就是要钱。
超市负责人洪老板:一个东西就要索赔一千元,两个东西就要两千元。
根据投诉人提供的信息,这瓶饮料的生产日期是2023年2月5日,保质期10个月,投诉人买到的时候刚好过期了4天,洪老板说,他们店里每天都会整理商品,每一个月还要搞一次大排查,他不相信会出现这样的失误。
超市负责人洪老板:这个饮料的生产日期跟我们店里面剩下的同款饮料的生产日期差距很大,毕竟这种饮料都是快销品。
洪老板觉得事有蹊跷,马上去查监控,没想到还真有发现。当天晚上5点多,有一个女人从外面拿了两瓶饮料放到了洪老板超市的货架上,随后离开超市,紧接着又掏出手机拍着视频走进来,再次来到货架前,拿起之前放下的饮料,结账出门后,上了一辆黑龙江牌照的汽车。在这之后,洪老板的超市就被投诉了。
超市负责人洪老板:拿着她事先准备好的东西放进我们店里,随后离开。之后又拍着视频进来,把她放进来的东西再买出去,事后对这笔交易进行投诉。
还好有监控视频,这次洪老板申诉成功,没赔钱。不过他说,类似的事情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一次,因为被打假,他每年都要赔上大几千元,另外这次事件后,洪老板还收到了一个坏消息。
超市负责人洪老板:之前我赔过的人打电话好心提醒我,说有人把我们店曝光到打假群了,可能会有很多人来我们店里做职业打假,让我们小心一点。
洪老板说,洪高路附近开店的几十个老板几乎都被职业打假人索赔过。李先生是超市店长,从2021年起,他们超市被一伙人陆陆续续投诉了几十次,赔掉了上万元,李先生说,这伙人搞破坏的手段相当多,最常见的招数是把超市里快过期的商品给藏好。
超市负责人李店长:我们的商品一般按日期摆放,日期早一点的摆在外面,按顺序往里面放,这些职业打假人就专门把摆在前面的商品塞到后面去,过段时间再来购买,这样我们很难察觉。
虽然超市里有监控,但是职业打假人还是有办法。
超市负责人杨老板:基本上他们也摸清了各个超市的监控存储时间,大概一个月,过了两三个月,再开始申诉,到那个时候,市场监管部门给我们打电话,让我们寻找证据,我们就没有办法去找,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
根据洪老板提供的信息,记者尝试联系举报他的顾客,不过在投诉单上登记的不是女人,而是一个姓矫的男人,电话打过去也是空号。
超市负责人洪老板:他们是一个团体,前一个月来的是这3个人,过一段时间换3个人,并且他们买完东西以后,很少会用自己真实个人信息去投诉,而是换一个人投诉,跟这个买东西的人对不上,有时候性别都对不上。
超市负责人杨老板:我们找证据是非常非常难的,他们举报不需要去当地,只需要在网上提交,他们连一个真实信息都不需要有,就可以成功,这对我们行业来说非常不安全。
栏目随行律师盛奇祥认为,如果打假人真的用自带的过期产品去陷害商家,那就是涉嫌犯罪了。
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律师盛奇祥:职业打假人采用陷害的方式,说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来骗取公私财物,这是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当然诈骗罪是有金额要求的。按照浙江省规定6000元是起刑点,如果没有达到6000元是不构成诈骗罪的,作为超市的老板来说,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来反映情况,也可以发布相应的线索,联合类似遭遇的受害者,如果金额达到6000元以上的,这些所谓打假人事实上已经构成诈骗罪。
记者了解到,目前洪老板和附近40多个店主组成了联盟,正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这些职业打假人,他们也希望其他店主加入这个联盟。
超市负责人李店长:就是希望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到时候对打假人进行法律上的制裁。
超市负责人洪老板: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对这些人的行为有一个约束,遇到这种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而不是出现这种情况直接让商家去跟对方沟通赔款。
超市负责人杨老板:如果大家是维护社会秩序,监督食品安全,我们是非常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