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紫福餐饮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公司被罚款五千元

2024-06-25 08:40:20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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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北京紫福餐饮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公司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责令限七日内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12日,海淀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3号楼5层503的北京紫福餐饮有限公司第二十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后厨有四个灶头经测量灶头对应集烟罩总面积是4.86平方米。现场有三个灶头正在使用,折算灶头数是4.4个,六层楼顶平台处安装有一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后通过一条管道排入大气。同时生态环境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作时段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2024年4月14日出具检测报告显示油烟排放浓度为1.8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6.9mg/m3,超过《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油烟最高排放浓度1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10mg/m3,油烟超标0.9倍,非甲烷总烃超标0.69倍,属于超过排放标住排放油烟行为。

北京紫福餐饮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公司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108条第1款,构成了超标排放油烟的违规行为。因此被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责令其在七日内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北京紫福餐饮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公司被罚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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