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印尚包装用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0.64万元

2024-06-25 09:00:21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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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泉州市印尚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被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罚款10万6仟431元整。

据公告内容,生态环境局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泉环罚(2024)281号)中明确,泉州市印尚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柯金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82MA34AK283J。罚款金额为10万6仟431元整,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06月24日,处罚有效期至2026年06月24日。

泉州市印尚包装用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构成了大气污染的违规行为。对此,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泉州市印尚包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罚款处罚。

泉州市印尚包装用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0.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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