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地+承诺制”,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

2024-06-25 08:14:20 - 江苏省政府网站

转自:邢台发布

今年以来,全市已供应“标准地”5960亩——

“标准地+承诺制”,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

6月19日,在位于巨鹿经济开发区总投资6亿元的“中国·巨鹿金银花全产业链发展中心”项目现场,记者看到,文化展示中心、交易中心大楼的地下车库已完工,正在进行建筑二层施工。项目负责人宗毅表示,得益于邢台推出的“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模式,去年8月份,他们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当天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基础部分施工许可,较约定开工时间提前60天以上。

“标准地”出让的前提是,土地带着环境影响评价、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资源论证等多项区域综合评价结果。

近年来,邢台市积极探索“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按照“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工作要求,简化项目开工手续,实现工业项目“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今年以来,邢台市已供应“标准地”5960亩。

据介绍,“事前做评价”属于“标准地”出让的前期工作。区域综合评估由原先“单个项目评”变为“区域整体评”,由“企业付费评”变为“政府买单评”。把原来由企业承担的各项评估交由政府来承担,让项目方可免费使用“标准地”出让前的评估评价成果,解决了以往评价事项多、评价时间长等问题,有效降低企业用地的时间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邢台市制定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控制性指标,包括亩均税收、新建工业项目每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产值、建筑容积率等指标,以事前制定的高标准来招引大好高优项目。

企业拿到“标准地”后,经承诺就可直接开工建设。项目方须签订“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在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奖励措施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按照标准作出书面承诺。

同时,邢台市强化事后监管,对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不通过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监管协议约定的,其违约责任按监管协议有关条款执行。

“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大幅缩减了投资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完成时间,变“企业跑”为“政府办”,企业拿地就能开工,助力项目快落地、早见效,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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