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询问、每周调度、按月考核!大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

2024-06-25 08:30: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生态环境分局查处海湾康馨园小区居民噪声投诉时,监督员冒雨监督指导,并从群众、企业角度出发提供一些宝贵的意见建议,助力信访圆满解决,获得群众、企业双方认可。

自2023年7月大连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至今,50名监督员共参与现场执法114人次,参与信访处理115人次,提出监督建议和意见29条,参与陈述申辩和听证环节18人次,参审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9人次,参与免罚金额33万元,参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人次,参与案件金额50万。监督员全过程参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效避免了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出现,充分保障了企业合法行使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利益。

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营商环境监督员的监督工作视为向全社会展示铁军风采的重要机会,主要领导亲自指挥调度,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领导严抓落实,工作专班全力推进,组建了一支50人的监督员队伍,分派到全市12个重点监督区域,平均每个监督区域分派监督员4名以上,充分满足监督需要。   

为确保监督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定了深化营商环境监督员监督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督员可全程监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监督一线现场执法检查和信访处理工作,监督行政处罚案件陈述申辩和听证环节,参审不予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两类案件,并提出监督意见或建议。方案要求局属各执法单位将执法监督工作列为每月必须开展工作,细化了执法各环节最低监督工作量,包括邀请监督员监督现场执法和信访处理每个月至少各1件,参加陈述申辩和听证环节每年至少3次,参审不予处罚案件每年至少2件,参审全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等。

强化调度,力求实效

成立工作专班,设立市、区两级监督工作联络员,建立联络员微信工作群,实行“随时询问、每周调度、按月考核”的监督工作信息调度机制,细致规定了报送时间、内容和格式等监督工作信息报送要求。

为了畅通监督员建言献策渠道,保证监督机制取得更好的效果,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监督建议模版,通过座谈交流和书面征求的方式,积极征求监督员的监督建议和意见。2023年,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监督建议和意见29条,主要集中在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全部第一时间研究办理并答复。   

下一步,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深化生态环保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监督机制,在做实做细上下功夫,不断强化监督员纽带桥梁作用,让监督员真正发挥生态环境执法的“宣传员”、企业污染治理的“指导员”、人民群众的“讲解员”的正向作用,密切企业、群众、执法人员三方关系,打造文明、规范、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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