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兵?如何加入民兵组织?

2024-06-25 11:32:41 - 政府网站

转自:云浮发布

参加民兵无上光荣

什么是民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防卫作战任务。”

《民兵工作条例》第二条:“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民兵工作的任务

服从组织领导,听从上级指挥,掌握军事技术,爱护武器装备,学习政治文化,带头参加生产劳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群众利益。

民兵的分类

民兵主要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当地军事机关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退役军人、共产党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通信、网络、多媒体制作、电力、修理、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无人机操作与维修、舆论宣传等)、经过军事训练人员、户籍在本地或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的人员。

民兵待遇

(一)免费参加体检。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组织内科、血压、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检查。

(二)发放训练补助。为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发放训练补助,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三)优抚优待保障。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优先聘请为民兵教练员。民兵依法享受国家、省、市、县规定的其他抚恤、优待和权益保障。

编辑:罗青青陆致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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