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吟繁星供应链有限公司因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被处以罚款30000元
2024-06-25 11:10:22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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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吟繁星供应链有限公司因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被处以罚款30000元
2024年03月21日,娄底市邮政管理局就涟源吟繁星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涟源吟繁星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扬帆
住所:石马山社区梅亭组16-18号门面
品牌:极兔
二、案由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三、主要事实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快递暂行条例》第18条第1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被处罚单位收到本通知书15日内完成新化县洋溪镇中一村石山湾老平瓦厂仓库的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或关停。
承办单位:娄底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