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5条措施支持新型工业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

2024-06-25 09:35:36 - 甘肃发布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新型工业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人社通〔2024〕174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新型工业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财政厅

2024年6月5日

关于支持新型工业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优势产业巩固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划布局等人才需求,进一步壮大我省新型工业化人才队伍,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切实为“强工业”行动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引进急需人才

1.建立“捆绑式”引才机制。根据工业企业引才需求,人社部门对相近专业进行“捆绑”,制定引才专业清单目录,组织企业赴专业能力强的“双一流”高校开展专场引才活动,帮助企业引进更多高素质专业人才。

2.搭建新媒体引才平台。定期举办“职播陇原·人才赋能”等特色专场引才直播活动,邀请重点产业企业负责人做客甘肃人社直播间,量身定制特色引才场景,宣传人才扶持政策,发布人才技术需求,实现高效揽才。

3.打造柔性引才枢纽站。发挥政府部门沟通衔接优势,建立面向外省引才引智联络机制,柔性引进能够解决我省工业企业“卡脖子”技术难题的外省专家,促进达成合作协议,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

4.鼓励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突出企业在人才引育中的主体地位,对引进战略性科技人才、“卡脖子”关键技术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按一定比例配套给予省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计划名额。

5.促进校企人才合理流动。打破地域、户籍、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约束,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置流动岗位聘用企业人才,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离岗创业或兼职创新,实行“双聘制”,兑现相应待遇。

6.实施企业用工招聘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完善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持续做好中小企业服务月、中小企业进高校招聘等专项活动,搭建企业用工供需平台。组织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支持企业引进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育青年工业人才后备力量

7.实施陇原青年英才计划。每年单列100个名额,面向工业领域选拔陇原青年英才,3年周期内给予每人15万元专项资助,在搭建培养平台、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实践锻炼、强化跟踪服务等方面予以培养扶持,鼓励青年英才潜心研究、创新创业。

8.大力培养企业博士后人才。扩大博士后“两站一基地”规模,培养扶持研发实力强、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重点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进站博士后日常经费补助和两年内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津贴,吸引更多博士后来甘开展原创性研究。 

9.支持企业青年骨干人才脱产研修。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人才培养需要,每年为工业领域市县国企和民营企业单列“陇原之光”人才培养项目名额,选派青年骨干到中央在甘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开展为期一年的脱产研修,每人资助3万元,帮助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三、壮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10.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领域,依托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平台,每年为工业企业培养培训既懂专业、又懂数字技术的工程师800人左右。

11.打造卓越工程师培养平台。认真落实工信部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出榜、工程师揭榜、共建共享”的发展模式,引导重点院校打造卓越工程师学院和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支持企业和高校共建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加大对制造业工程师协同培养力度。

12.强化创新型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工业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经批准的国家级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对评定的省级基地和工作室一次性分别给予150万元、5万元补助。指导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与工业企业共建实训中心,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3.拓宽企业职工技能等级晋升通道。全面实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工业企业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四、加强工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激励

14.开展省级人才项目重点扶持。根据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需要,每年为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工业类企业单列省级人才项目名额,支持开展人才引育和技术创新。

15.加大企业高层次人才选拔力度。在省领军人才等人才计划人选选拔推荐中,向工业领域重点倾斜。将产业链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全部纳入享受甘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人员范围。

16.鼓励企业高精尖人才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每年组织开展工业优秀新产品评审,对获得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资金奖励,获奖单位可提取不低于30%的奖金用于奖励主要研发人员,并将获奖情况记入主要研发人员的个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提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17.强化企业高技能人才激励。建立省级高技能人才奖励机制,适时评选“甘肃省技术能手”100名。举办甘肃省职业技能大赛,组织我省选手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18.评选表彰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制定出台甘肃省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选表彰办法,按规定对甘肃省工业经济稳增长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家组织开展评选表彰。

19.畅通工业企业融资渠道。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创业者可向各级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陇原惠岗贷”和“陇原创业贷”,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五、健全工业人才职称评价体系

20.分类推进工业人才评价。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人才需求,新增职称评审专业,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持续推进技术经纪专业人才职称评审,赋能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1.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大型国有链主企业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符合条件的民营链主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中级职称评审权。探索在行业协会、创新型民营工业企业开展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试点工作。

22.实行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对工业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符合条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在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中创新经济活动方式作出重大贡献、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业家,可按规定参加特殊人才职称评价。

六、优化工业人才发展环境

23.设立人才服务工作站。省级人社部门开辟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线上线下服务窗口,聚焦新型工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受理“捆绑式”引才、新媒体引才、柔性引才需求事项,主动向工业企业提供人才信息,共享人才资源。定期开展“汇聚产业人才·赋能工业强省”系列沙龙活动,组织有合作意愿的企业和高端人才相互交流、共话发展。

24.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加强人才政策宣传解读,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高层次人才申领“陇原人才服务卡”,享受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医保办理、税收政策、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等优惠政策,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25.组织开展专家服务企业活动。发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领军人才等专家作用,按照“一链一团队”的工作思路组建专家团队,开展专家服务企业活动,助力企业转型升级、科研创新。

以上措施,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按职责配套落实,并督促指导市县对口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涉及资金保障的,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政策咨询或受理联系方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线下服务窗口):0931-8786019;线上服务平台:登陆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wsbs.rst.gansu.gov.cn/publicservice/home),在“热门服务”中选择“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发布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编辑:都一鸣 责编:朱旺 校审:张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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