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2亿元!新疆出台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2024-06-25 11:11:53 -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郭玲)近日,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家电促消费和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各地(州、市)财政共拿出2亿元资金对家电换新给予补贴,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家电补贴活动时间是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其中,产品购买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消费券申领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1月31日;消费券使用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至2025年2月28日。

补贴对象为,全疆参与活动的经销企业门店购置单价1000元及以上家电、电子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补贴产品范围包含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且达到一级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电视机、空调等家电类产品和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类产品。

《实施方案》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和“购新”均给予补贴。

对参与“以旧换新”购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依据家电产品发票价格,按照每件家电300元—10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

对参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消费者,依据家电产品发票价格,按照每件家电200元—5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

对参与“以旧换新”购买电子产品的消费者,依据电子产品发票价格,按照每件电子产品400元—10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

对参与购买新电子产品的消费者,依据电子产品发票价格,按照每件电子产品200元—800元分档补贴消费券,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

消费券补贴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各地(州、市)财政各承担50%,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1亿元,5000万元用于补贴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5000万元用于补贴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者,实行限额管理,先购先补、补完即止。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