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鼎逸石油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50000元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四川鼎逸石油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案,被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据公告内容,四川鼎逸石油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经营。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进行处罚。
四川鼎逸石油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规定,构成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违规行为。因此,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进行了50000元的罚款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环罚字(2024)XD027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6-18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无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处罚
违法事实四川鼎逸石油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案
处罚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相应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00MB1582276G
数据来源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100MB1582276G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MA61X2311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