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及董事会高管丁学芳等多人,未及时披露年度报告,被出具警示函

2024-06-25 14:25:23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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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5日,四川证监局公告,对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及董事会董事长丁学芳、董事会秘书陈燕均进行行政监管,并出具警示函。据悉,四川清山绿水医药化工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外,丁学芳和陈燕均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四川证监局要求相关公司及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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