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星技术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因未及时披露年度报告,遭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2024-06-25 14:20:25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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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5日,四川证监局公告,对成都联星技术(以下简称“联星技术”)及董事长郭阳斌、董事会秘书袁国慧执行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联星技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董事长郭阳斌、董事会秘书袁国慧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此项行政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四川证监局提醒联星技术及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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