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市监发布6起典型案例:涉案人销售假冒品牌电线被罚200余万

2024-06-25 17:43:36 - 澎湃新闻

6月25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涉及加油站销售不符合标准成品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销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违法行为。

其中,关某自2021年3月至6月,先后分4次从河北省廊坊市某电线厂购进假冒“津成”、“通源”两种品牌电线,并进行销售,至案发时违法经营额共计68.6万余元。目前关某已被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240.19万元。

关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线缆案

2024年1月,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关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线缆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40.1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关某自2021年3月至6月,先后分4次从河北省廊坊市某电线厂购进假冒“津成”、“通源”两种品牌电线,并进行销售,经辽阳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关某至案发时违法经营额共计68.6万余元。

鞍山市台安县远征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案

2023年11月,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台安县远征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合计16.3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2020年4月,台安县远征加油站在未核实油品来源的情况下私下购入0#车用柴油12.1吨,并全部销售。该批次车用柴油经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硫含量项目不符合GB19147-2016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该批车用柴油销售金额5.44万元。

刘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4年4月,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刘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7.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刘某购入带有“Moncler”“TheNorthFace”(图形)标识的羽绒服200件、裤子47件,并在其档口销售,货值金额7.7万元。

齐某夸大其经营商品性能、功效虚假宣传案

2024年2月,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齐某夸大其经营商品性能、功效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齐某在其经营的某优选超市通过以团购鸡蛋、发放鸡蛋挂面等物品的方式吸引老人来店,对到店的老人播放“康达养生堂”节目视频进行会销,其中主要以郝某(购买者称郝院长)讲述各种草药功效示意消费者“雪莲虫草精”中含有这种成分并列举患者病历喝了“雪莲虫草精”对相关疾病具有相关疗效,同时以李某为主,通过线下一系列购福利卡免费给东西和返还购买金的方式,让老人误以为可以免费得到相应物品,从而促使老人和消费者以每盒2980元,买1盒赠5盒的方式购买“雪莲虫草精”。经核实,该产品“雪莲虫草精”为食品,不具备相关疾病治疗功效。

山东万稼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有机多元素肥违法行为案

2024年3月,阜新市清河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东万稼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有机多元素肥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不合格商品、罚款3.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2023年12月,山东万稼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厂家直销的方式通过货运汽车运输的方法,将900袋、共36吨有机多元素肥运送到阜新市清河门区,准备以80元/袋的价格销售,至案发时尚未售出,货值金额7.2万元。经锦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该批产品有机质分数、标识项目不符合标准,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格。

鞠某经销不合格计量器具违法行为案

2024年5月,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鞠某经销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作出没收不合格商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合计1.7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鞠某在其经营的五金机电经营处销售13个规格品类的电子秤,现场共13台。上述电子秤可以在不破坏计量器具铅封的情况下,通过键盘输入一系列密码,实现对电子秤进行“公转市”和“标定”的功能。经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不符合GB/T7722-2020《电子台案秤国家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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