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资本市场科创板上市公司达19家:企业数量全国第六,这项数据却反超苏粤

2022-07-25 09:25:00 - 市场资讯

山东资本市场科创板上市公司达19家:企业数量全国第六,这项数据却反超苏粤

山东资本市场科创板上市公司达19家:企业数量全国第六,这项数据却反超苏粤

2019年7月22日,作为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的科创板鸣锣开市,首批25只股票开始交易。三年以来,科创板硕果累累,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日益彰显。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22日收盘,科创板共有439只股票,总市值超过5.57万亿元,平均市盈率46.31倍。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先驱,科创板成功运行三年,不仅仅在于其更具有包容性,更难能可贵的是,科创板一直坚守“硬核科技”的门槛标准。

据上交所披露数据,2021年科创板公司研发强度保持高位,全年研发投入合计达852.40亿元,同比增长2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13%。

当前,科创板共有5家公司市值超过千亿,分别为中芯国际、天合光能、晶科能源、大全能源、百济神州。共有18家公司市值超过500亿元,152家公司市值超过百亿。

截至7月22日收盘,科创板第一高价股为禾迈股份,现价910.5元/股。其次是昱能科技,股价亦高达523元/股。包括这两家公司在内,科创板共有75家公司股价在百元之上。

据上交所此前披露,在科创板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条件下,已先后有38家上市时未盈利企业、5家特殊股权架构企业、4家红筹企业和1家发行存托凭证企业成功上市,上市后发展势头良好。

山东科创板上市企业达19家

4家企业净利润翻番

今年3月31日,来自烟台的荣昌生物(688331.SH)在科创板上市,成为科创板第404家公司,山东第19家科创板企业,同时也是山东第273家A股上市公司。

山东资本市场科创板上市公司达19家:企业数量全国第六,这项数据却反超苏粤

三年时间,科创板从无到有,从25家首发企业发展到437家,板块市值从开市当日的5500亿元,扩大到了5.5万亿元。在这个过程当中,山东地区全力输出,为科创板贡献了大批优质企业。

上市公司数量,向来是衡量区域实力的重要指标。

自2019年7月22日正式开市以来,科创板上市企业达437家企业,首发募集资金总额6345亿元,板块市值达5.5万亿元,是目前全球最受瞩目的资本市场明星板块。

面对资本市场这一机遇,山东企业全力冲刺。三年间,科创板山东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2019年,4家;2020年,5家;2021年,8家;2022年上半年,2家。截至目前,山东共有19家企业登陆科创板,板块总市值达2602亿元。

从山东各地级市的分布情况来看,呈现出强者恒强的态势,山东科创板上市公司集聚效应明显。作为山东资本市场的两大总部聚集地,济南、青岛分别培育6家、5家科创板上市公司,占山东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的57.89%;11家公司总市值达1765亿元,占山东科创板上市公司总市值的67.83%。

此外,淄博市、烟台市、威海市、德州市、济宁市各拥有3家、2家、1家、1家、1家科创板上市公司。总体来看,山东省16个地级市中,尚有10个地级市尚未实现零突破。

2021年,山东科创板公司整体实现了营业收入、净利润快速增长,且增速明显高于全国。2021年,山东科创板上市企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233.35亿元,同比增长69.32%;实现归母净利润44.29亿元,同比增长117.11%。同期全国科创板上市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8051.46亿元,同比增长36%;实现归母净利润914.19亿元,同比增长70%。

具体来看,山东19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中,有18家实现盈利,盈利面达94.74%。超六成公司归母净利润实现增长,高测股份、荣昌生物、海尔生物、天岳先进4家公司净利润同比翻番,高测股份净利润同比涨幅最高,达193.38%。

透过山东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及企业年报两组数据,我们不仅可以看到科创企业巨大的发展潜力,一定程度上,同样也向外界展示了山东的科技创新水平。

三大产业研发投入强度领先全国?尽显“硬科技”本色

硬核成绩来源于“硬科技”引擎的驱动。

开市三年来,科创板始终坚守“硬科技”定位,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已成为撬动我国科技创新的新“支点”。

科创板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领域,相关领域公司数量为162家、93家、76家、56家,合计占比超八成。而山东19家科创板公司中,生物医药产业企业6家,节能环保产业企业4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4家,新能源产业企业3家,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企业1家,新材料产业企业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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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21年,科创板公司研发强度保持高位,全国科创板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合计达到852.40亿元,同比增长29%,研发投入强度平均为13%。

目光拉回到山东,2021年,山东科创板上市公司合计研发投入约26.57亿元,研发投入强度平均为11.39%,略低于全国水平1.61个百分点;医药生物、计算机、国防军工行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位列前三,均高于全国水平。

在各产业、各领域,亦不乏创新实力强劲、研发势头正猛的山东企业。

2022年登陆科创板的资本“新兵”、国内ADC赛道的龙头企业――荣昌生物“硬科技”属性最足。2021年,荣昌生物的研发投入为7.11亿元,同比增长52.64%,研发投入强度达49.85%,且业内普遍认为,其研发投入在未来或许只会有增无减。

紧随其后的是科创板首批25家上市企业之一的睿创微纳,作为红外探测器芯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睿创微纳2021年研发投入强度也达到23.47%。

此外,山大地纬2021年研发投入达1.02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为18.82%,在山东科创板上市公司中排在第三位。公开资料显示,山大地纬是智慧政务、智慧医保医疗、智能用电等领域国内领先的行业软件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

科创板企业数量山东排第六??平均市值反超江浙

在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呈现井喷之势的当下,置身区域竞争新格局中的山东,在全国处于什么水平?

上交所官网显示,截至7月20日,全国共有21个省份、437家企业登陆科创板。其中山东企业共19家,在全国排名第六,前面分别是江苏(82家)、广东(71家)、上海(63家)、北京(57家)、浙江(37家),以上六大省份组成了实力强大的“第一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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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梯队平均市值来看,六大省份的排名出现显著的变化。第一梯队中,上海在平均市值最高,达171.09亿元;山东紧随其后,平均市值为136.88亿元;浙江、江苏极为接近,分别以117.86亿元、117.41亿元平均市值位居第三、四位;北京、广东分别以115.23亿元、81.30亿元平均市值位居第五、六位。

山东资本市场科创板上市公司达19家:企业数量全国第六,这项数据却反超苏粤

一系列数字说明,山东的亮点和短板同样突出:不乏“顶天立地”的头部企业,却也缺少如江浙地区“多点开花”的小市值企业。

显然,山东已经意识到了上述问题。

早在2021年8月,在增加上市公司数量方面,山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十四五”期间,山东力争新增上市公司150家以上,总数突破500家。

在“破题”路径上,山东省提出具体思路:推动上市公司机制日益健全;16市均把推动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下大力气培育优质上市后备资源,尤其是“四新”企业与十强产业企业,在全省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聚焦入库企业上市需求,优选50家标杆企业进行“一对一”专业化服务辅导,积极推荐创新型企业到科创板上市。

以上措施的落地为山东科技企业登陆科创板提供了有效支持,今年上半年,山东共有9家公司首发上市,新增上市公司呈现科创含量高、行业结构优、募资规模大等特点。

科创板上市后备力量方面,风口财经发现,截至目前,德邦科技、科捷智能IPO申请已提交注册,以萨技术、中创软件审核状态分别变更为“已问询”“已受理”,由此来看,山东省有望年内再增4家企业登陆科创板。

(来源:风口财经)

山东资本市场科创板上市公司达19家:企业数量全国第六,这项数据却反超苏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省级新区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省级新区,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打造区域融合发展战略支点、培育高能级发展平台,现就支持省级新区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若干政策措施。

一、创新运行体制机制

1.加大赋能赋权力度。赋予省级新区市级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级管理权限中能够下放的,依法依规全部下放到新区。根据省级新区发展需要,研究提出权限下放清单。对于不能下放以及需要综合平衡的省级管理权限,建立省级新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直接请批机制,并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明确监管责任。(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烟台、临沂、德州、菏泽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管理体制。新区管委会要坚持管发展、管保障、管保护、管安全,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架构,依权限统筹管理辖区内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功能区。整合归并内设机构,严格控制派驻部门数量。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规开展乡镇(街道)代管事宜。(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烟台、临沂、德州、菏泽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除市、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的外,省级新区实行岗位聘任制、末位淘汰制,打通新区人员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轮岗交流渠道,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按程序赋予新区在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方面更大自主权,对省级新区代管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支持开展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允许省级新区在编制限额内自主确定公务员招录人数,报同级编办备案。(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新区先行改革创新。支持省级新区试行改革创新备案制,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并经评估论证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事项,允许省级新区在报备后自行组织实施,出现风险时及时予以纠正;对出现失误错误,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容错纠错。统筹国家各类试点资源,优先向省级新区倾斜、安排先行先试;支持省级新区建立省级试点政策共享机制,可通过“点菜单式改革”方式,向主管部门申请同步享受各类试点政策。(省委改革办、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高新区审批效率。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流程,推行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做法,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推行告知承诺制,让项目早落地、早投产。鼓励支持省级新区结合实际开展差异化探索,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创新试点,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科技创新

6.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优先在新区布局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相应资金扶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支持引进高端研发机构。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以及省外顶尖人才团队、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到新区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落户并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照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认定为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以项目竞争方式推动加快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对省级新区内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鼓励省级新区积极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鼓励新区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建设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省科技厅牵头负责)

10.支持跨区域资质认证互认共享。简化审评审批流程,支持省级新区在资质认定、标准认证、科研成果、人才称号、研发平台等方面探索试行跨省认可,对满足生产条件和产品安全性底线要求的,可以采信原许可结论,加快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引进项目落地。(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助力产业升级

11.做强新区主导产业。深入实施“链长制”,支持每个省级新区选定2-3个主导产业认定“雁阵形”集群,梯次培育一批“瞪羚”“独角兽”和“单项冠军”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支持新区项目建设。支持国家、省安排的重大项目优先在省级新区布局。支持省属企业到新区发展。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纳入省级重点项目数量上予以倾斜,给予用地计划、资金补助、贷款贴息、课题攻关等方面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发挥基金支持产业作用。搭建基金项目对接平台,支持烟台、临沂、德州、菏泽4市新区产业项目优先纳入省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库,向基金管理机构推介,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产城融合

14.健全新区城市功能。支持省级新区布局市政公用、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产业配套等项目,并优先纳入“两新一重”项目库管理。符合条件的微型产业集聚区优先纳入特色小镇名单培育。鼓励新区探索和推广先进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推动建设“无废城市”“海绵城市”。(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新区基础设施。精选一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动纳入省及以上相关规划,在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德州京渤国际陆港、菏泽新区快速通道、临沂启阳机场航站楼改扩建、烟台港蓬莱东港区扩建工程建设。鼓励三甲医院、学校等优质社会事业项目优先向新区布局。加快推进“网云端”信息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区结合本地优势产业布局边缘数据中心,算力赋能行业效果显著的,优先纳入省级新型数据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大数据局,烟台、临沂、德州、菏泽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扩大开放合作

16.支持新区引进重大外资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设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省级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的比例、项目所在地市级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1%的比例予以支持,最高可达1亿元。(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复制推广开放合作模式。支持省级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其他省(区、市)新区的有关经验措施。聚焦医疗康养、国际贸易、海洋经济产业,在新区开展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探索。(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支持新区申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德州综合保税区、菏泽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支持德州打造京津冀产业承接基地、临沂争创国家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与省级新区组建园区联盟,发展“飞地经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烟台、临沂、德州、菏泽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要素保障

19.给予新区财政政策扶持。2021年至2023年,烟台、临沂、德州、菏泽4市对省级新区税收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返还,土地出让收入原则上全额返还。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对纳入国家专项债券项目库且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省财政厅,烟台、临沂、德州、菏泽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大新区土地要素支持力度。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考虑省级新区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新区建设用地规模。积极支持省级新区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发展用地。在国家明确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允许省级新区预支用地指标,跨省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支持省级新区。对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缺口部分,市域范围内难以保障的,可按规定申请使用省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省自然资源厅牵头负责)

21.给予新区环境容量倾斜。对于符合省级收储使用管理规定的新区产业项目,优先给予能耗指标支持。鼓励省级新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碳中和先行示范。省级新区所在市统筹市内可用的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重点支持在省级新区落地的重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指导支持新区培育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在新区优先开展环境治理模式创新试点。加大省级新区电力供应保障力度,在国家规定政策范围内,有序用电指标由省级统筹。(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金融支持。鼓励有意向的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省级金融各机构下放新区重点项目信贷投放审批权限,引导信贷资金向新区倾斜。支持新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等方式进行融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强化人才支撑。支持省级新区事业单位在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方面,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进行,并按规定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允许省级新区结合区内新职业、新群体人才发展需求,按照规定设置新兴特色专业职称,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按规定在省级新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支持新区创新完善管理机构绩效激励机制,允许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形式分配方式。(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审批”试点。鼓励新区先行先试,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筹管理,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主题场景“集成办”“一链办”,高频事项“秒批秒办”。优先支持省级新区开展大数据领域相关试点,及时纳入省统一的数据共享开放体系,利用全省数据资源开展服务。(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协调推进机制

25.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设立推进省级新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由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和4市政府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定期协调解决新区建设发展中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6.建立健全统计监测体系。省级新区区域经济社会数据由新区管委会统计汇总,各功能区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统计。(省统计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强化责任落实。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方位支持新区发展。建立月调度、季分析和年终评估机制,评估结果呈报省委、省政府,经验做法及时在全省复制推广。(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8.放大支持效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鼓励省级及以上园区、功能区发展的优惠政策,省级新区及辖区内各类功能区同时享受。省级新区所在市要制定切实管用的个性化支持政策。(省级新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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