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下,师生关系失衡问题期待有解

2024-07-25 05:15:13 - 齐鲁晚报

“导师制”下,师生关系失衡问题期待有解

□评论员 孔雨童 绘画 徐进

21日,“人大在读女博士实名举报导师性骚扰”事件,引爆了舆论。在对师风师德的探讨之余,有两个现象值得关注。一是,骚扰猥亵事件初次发生于2022年,但该女生直到临近毕业、被一再胁迫后的2024年才进行举报;二是,她没有走正规渠道向学校检举,而是以出镜“自曝”的决绝,在网上进行公开举报。

为何延迟举报?为何不走“正途”?这恐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下在一些直指“导师侵犯学生利益”的事件中,后者还无法拥有真正的“举报自由”和对正规渠道的“举报信任”。

拖延两年的举报中,能看到一个学生对导师的惧怕。在当下我国高校实行的“导师制”下,导师对门下研究生、博士生拥有“绝对的权力”——这不仅包括开题、毕业的“决定权”,还包括像老板一样对科研经费甚至生活费的“分配权”。除此之外,学生的论文发表、毕业去向、推荐信等学术前途利益,也跟导师密切相关。在这种“支配性”权力下,一些学生常常被指使提供各种额外甚至免费的劳动,甚至私人服务。近年来,疑似因不堪导师“奴役”的学生自杀就发生过多起,“性骚扰”事件也屡见不鲜。在不平等的关系中,上位者更容易肆无忌惮,而受害者也不得不畏缩退让。

此外,高校的“投诉渠道”也仍未给予学生足够的“安全感”。一个客观现实是,不少高校的利益常与“学术带头人”们密切相关,一个教授的倒下,可能意味着学术水平的下滑、国家课题基金、重点研究项目的失去及学校声誉的损害。因而,某些情况下和在学生认知中,学校会对老师更多一些维护。

22日晚,人民大学对该事件发布情况通报,给予导师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其教授职称和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聘用关系。处理之速度、态度,可以成为一种样板。

但在拍手称快的同时,我们必须对“导师制”中师生关系失衡问题加以重视,期待有解:一定程度上限制导师过于膨胀的权力,建立更严格的督查机制,将师德师风纳入关系利益的考评;高等教育体系中,也应考虑建立真正独立的第三方投诉渠道,让受害学生除却网络也能走投有路、举报有门。

唯有尽力消除不平等、不平衡的关系,打破威压、骚扰的温床,才能让类似的事不再有更多“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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