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夹戏”三年再登台

2024-07-25 07:08:04 - 检察日报

近日,贵州省瓮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辖区平定营镇,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灯夹戏”保护一案进行回访。当地群众告诉检察官,“灯夹戏”的重要演出场所中山阁已经修复完成,参演“灯夹戏”的群众增加到40多人,还吸引了部分年轻人积极参加。

“灯夹戏”是花灯与川戏饶有新意的巧妙组合,流传在瓮安县平定营镇一带。戏曲故事中大都蕴含着尊老爱幼、舍生取义、崇善尚美等美德。2015年,瓮安“灯夹戏”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但保护措施一直没有跟上。

“我们这批传承人都老了,年纪最大的有80岁,最小的也快60岁了。”“演出没有收入,开展活动全凭兴趣爱好,对年轻人没什么吸引力,再这样下去,‘灯夹戏’就要失传了。”今年1月,瓮安县检察院到平定营镇走访时,“灯夹戏”传承人冯泽荣向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瓮安县检察院初步核实后立案,并邀请县内长期从事非遗文化研究的“益心为公”志愿者全程参与办案,提供专业意见。经走访,检察机关查明,“灯夹戏”已有三年未演出了,且演出排练场地、服饰道具存放场所条件简陋。检察官还发现,“灯夹戏”的重要演出场所中山阁年久失修,中山阁栋梁腐蚀损毁、部分支撑结构断裂,楼梁、瓦砾等随时都有可能掉落,有较大高空坠物风险。

今年1月,瓮安县检察院依法向该县文化和旅游局、平定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职责,为“灯夹戏”的排练、演出提供必要场所,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建议平定营镇政府对中山阁进行维修,排除高空坠物、用电用火等安全隐患,保障活动场所能够安全开放,确保“灯夹戏”相关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并会同该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好非遗保护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文化和旅游局与平定营镇政府积极沟通,筹集资金对中山阁进行修复,充分利用中山阁、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广场等,为“灯夹戏”的传承发展提供排练、演出场所;为4名传承人争取到了补助经费。

今年4月,瓮安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对案件办理效果进行听证。检察官展示了中山阁整改前后对比情况,得到听证员的一致认可。听证会上,该院与该县文化和旅游局签订了《关于协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机制》,明确在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重大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培训交流等方面建立长效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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