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单非上市公司董责险落地

2024-07-25 08:11:26 - 新疆日报

7月22日,新疆首单非上市公司“董责险”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顺利出单。这为新疆非上市公司管理层提供了全新的保障模式。

董责险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简称,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在履职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出错或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赔偿法律诉讼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

7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新《公司法》进一步明确了董监高的履职责任风险,并且首次在立法中鼓励公司投保董责险,确立了董责险的法律地位。

为响应新《公司法》的变化,平安产险适时在新疆推出针对非上市公司的董责险产品和服务,为非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个人责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和财务保护。

据了解,平安非上市公司董责险除在条款设计上完整匹配新《公司法》带来的责任变化外,相较一般董责险而言,该保险进一步明确了针对法定代表人、执行公司事务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的保障。此外,该保险还采用了固定套餐方案的销售模式,避免过往董责险销售过程中投保资料多、产品定价复杂等问题,投保便捷度大幅提升。

平安产险新疆分公司团体财意健险部经理温轶介绍,长久以来,董责险市场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领域,非上市企业的董监高在面临潜在法律风险时,往往缺乏相应的保障。

非上市公司董责险保险范围涵盖了董监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多种法律风险,包括股东诉讼、监管处罚、雇佣责任以及因不当行为引发的个人赔偿责任等,为非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助于企业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首单非上市公司董责险的签订,彰显了平安产险在风险管理领域的前瞻性,也为新疆保险行业创新积累了先行经验。”平安产险新疆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于定超说。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