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老板两罪并罚获刑

2024-07-25 10:02:45 - 媒体滚动

转自:河北法制报

美容院老板两罪并罚获刑

河北法治报讯 (商哲)近年来,大家追求“颜值”的热情一路高涨,美容行业迅速发展。一些不良商家在电商平台上大肆宣传虚假、夸大的不良信息,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财产、身体健康权益,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王女士是一位爱美达人,平日里就爱刷美容养颜类的短视频,还加入了多个美容产品的微信群。一天,她在家翻手机时,刷到一则短视频探店广告。广告里宣称某某美容院提供肉毒素、玻尿酸注射服务,还有号称“30天瘦到90斤”的极速瘦身项目。如此宣传让王女士心动不已,她立刻与广告主进行了联系。

然后,王女士如约踏入某美容院的大门,受到老板廖某热情接待。廖某向她极力推荐店里的新品“瘦身橙汁”,声称这款橙汁具有极速塑形、轻松甩脂的神奇效果,能让王女士轻松晋升为“女神”,而且无需节食,就能轻松“享瘦”。接着,老板娘又滔滔不绝地宣传了店里注射类美容产品的“硬核”功效,声称“只需一针,就能定格青春,皱纹全无,年轻十岁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老板娘巧舌如簧,王女士心动不已,当即决定在美容院接受美容针服务,并购买了两个疗程的“瘦身橙汁”带回家中。

王女士回家后,一直按照美容院的建议坚持服用“瘦身橙汁”,可仅仅过了三天,就开始出现头痛、口干、恶心等不适症状。有一天,她突然在家中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经专业机构鉴定,廖某所售卖的“瘦身橙汁”中含有大量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是一种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属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对人体健康存在危害。此外,调查还显示,廖某本人并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而其所经营的美容院也不具备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环境与条件。廖某为他人注射未取得相关批准证明的肉毒素针剂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宁晋县市场监管局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廖某抓获。后廖某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宁晋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廖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妨害药品管理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检察官说法

廖某出售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合格证标识的散装减肥橙汁,且经检测该产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廖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此案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务必仔细查看产品标识,选择正规销售渠道,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廖某明知自己无行医资质,却擅自为他人注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肉毒素针剂。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廖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此案例警示大家,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时,务必确认服务机构的资质和药品来源的合法性,以免遭受健康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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