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公示标准执行收费 吴忠利通一停车场被立案调查

2024-07-25 14:37:09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7月23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区分局获悉,一市民投诉举报称辖区某停车场收取的停车费与其公示的执行标准不一致,存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停车费的情况。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未按公示标准执行收费 吴忠利通一停车场被立案调查

经查,该停车场为私人停车场,其执行的收费标准为市场调节价政策,主要包括30分钟之内免费,30分钟至4小时收费2元,4小时至8小时收费3元等。经查询该停车场收费系统,显示其自2023年8月份以来,共涉嫌多收取停车费831次,在标价之外多收取停车费995元,执法人员认定该停车场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停车费的情况属实,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吴忠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区分局已对该停车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收费停车场经营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吴忠市停车场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要求,树牢诚信经营理念,自觉维护收费停车场市场价格秩序。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李志强通讯员赵雅芝

编辑|熊柳欣

审核|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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