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贷公司监管新规,超6000家机构受影响

2024-08-25 10:29:49 - 环球网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新规将深远影响我国小额贷款行业。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在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达到新规的要求,过渡期不超过1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贷公司监管新规,超6000家机构受影响

该征求意见稿包含七章66条,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业准入、融资方式、信息披露、技术规范、催收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梳理,主要涉及小贷机构及网络小贷机构两类市场主体的规范。

据悉,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6550家,实收资本8226亿元,贷款余额8431亿元。本次监管文件将影响这些机构,确保小额贷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规特别强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不得公开借款人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催收等。

此外,新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跨区经营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制。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公司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这一规定旨在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防止其规避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还对助贷业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仅提供不实际出资的营销获客、客户信用画像和风险评估、信息科技支持、逾期清收等服务,这意味着通过小贷牌照展业的部分助贷机构,仅提供导流业务或提供催收业务的路径将不再可行。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将有助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及助贷业务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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