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9证券简称:上海三毛公告编号:2024-023
900922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上海中港汇铂尔曼大酒店3F多功能厅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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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渝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监事长李雄波、监事陈其龙以视频方式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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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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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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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华泰(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竞伟、步丰川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