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塞斯:经济学的程序

2024-09-25 19:33:24 - 经济学原理

米塞斯:经济学的程序

作  者:米塞斯

行为学的范畴是彻底说明人的行为。要推衍出行为学的所有定理,唯一的要件就是知道人的行为本质是什么。这知识正是我们自己的知识,因为我们是人;人类的任何一个后裔,除非遭受病魔侵犯,变成只是植物般的存在,否则不会欠缺这种知识。要认识行为学的定理,不需要特别的经验;但若要揭露给任何一个生灵认识,这生灵对于什么是人的行为,就必须要有先验的知识,否则不管经验多么丰富,也不可能做到。认知这些定理的唯一途径,就是针对我们对于“人的行为”这个一般概念的既有认识,进行逻辑分析。我们必须想想自己,仔细反省“人的行为”这个一般概念的性质或条件结构。就像逻辑学和数学,行为学的知识是人类本具的,可以不假外求。 

行为学的所有概念和定理,都隐含在人的行为这个一般概念中。行为学研究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抽取和推衍这些概念和定理,详细说明它们的含义,精确解释、演绎行为本身的一般条件。在说明完任何行为所需要的那些条件之后,第二步必须进而精确解释——当然还是在一般、形式意义上——一些特别的行为模式所需要的那些比较不一般的条件。处理这第二个任务的一个可行方式,也许是描述所有想象得到的条件,并且从这些条件推衍出逻辑上容许的一切推论。这样一个包罗万象的行为理论体系,不仅将指陈人在真实世界里的行为,也同样将指陈人在某些假想世界里的行为;亦即,这样全包的行为理论体系,不仅论述人在实际生活情况下的所有行为,也同样将论述人在某些纯属虚构、实际上绝无可能实现的情况下的所有行为,只要这行为在逻辑上是可能想象的。

但是,科学的目的,是要认识真实。它可不是单纯的头脑体操或逻辑游戏。所以,行为学将探索范围加以限制,只在真实世界给定的那些条件和前提下研究人的行为。对于未实现和不可能实现的情况下的行为,它只从两个观点研究。其一,它研究某些虽然从未出现过,但将来可能出现的事态;其二,它也研究某些假想、且绝不可能实现的情况,如果必须透过这样的研究,才能满意掌握目前的实际状况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这样参考经验,对行为学和经济学的先验特质,不会有任何减损;经验只是把我们的好奇心导向某些问题或从一些别的问题上移开,只是提示我们该探索什么而已,它可没告诉我们能怎样进行知识的探索。再者,不是经验,而是唯独思考,教我们知道,若要理解真实世界,在哪些场合必须研究一些不可能实现的假想情况。 

譬如,劳动的反效用不是劳动的一个一般、先验的性质。我们能毫无矛盾地想象,在某个世界里,劳动是不会产生不爽快的,而且我们也能描述这样的世界里的主要事态。但是,在我们这个真实的世界里,事态的发展受制于劳动的反效用。只有根据“劳动是不爽快的一个来源”,这样的假设所推衍出来的定理,才适用于理解我们这个世界的事态发展。 

经验教我们认识,劳动有反效用;但是,经验没直接教我们认识这个事实。没有哪个现象会自我介绍,说它是劳动的反效用。只有经验数据,被我们根据先验的知识给予解释,说是表示人们认为:闲暇,亦即,没有劳动,在其它情况不变下,是一个比付出劳动更惬意的情况。我们看到人们放弃了可能以更多的工作来换取的利益,亦即,看到他们准备为获得闲暇,而付出其他方面的牺牲。我们根据这个事实,推论闲暇被当作一个好处、受到珍视,而劳动则被视为一项负担。除非先有行为学的直觉,否则我们绝不可能得出这个结论。 

又如间接交换理论,以及进一步建构起来的所有相关理论,譬如,循环信用理论,只适用于解释实行间接交换的世界里的事件。在以物易物的世界里,间接交换理论将只是一个智力游戏;在那样的世界里,就算经济科学真能出现,经济学家也不太可能为间接交换、货币和所有其它相关问题,花费任何心思。然而,在现在这个世界里,它却是经济理论的一个基本成分。 

行为学将眼光聚焦于理解真实的世界,集中努力研究那些有助于达成这个目的的问题。这个事实没改变行为学理论的先验性质,不过,对行为学当中迄今唯一被详尽阐述的部分——经济学——用来表述研究成果的方式,却有特别的影响。 

经济学没追随逻辑学和数学的程序,它没铺陈一整套纯粹先验的、完全不指涉真实世界的逻辑推理。经济学,在为了推理而引进一些假设时,一定会弄清楚,将那些假设纳入处理,确实有助于理解真实的世界。经济学在长篇专著和短篇论文中,没严格分开纯科学理论论述的部分,和实际应用科学理论于解决一些具体的历史和政治问题的部分;也就是说,在安排、表述研究成果时,经济学采用了一个特别的形式,它让先验的理论说明和历史现象的解释交错呈现。 

经济学之所以采取这样的论述程序,显然是基于主题本质的要求。关于这个程序的便利性,它已给了事实证明。然而,我们绝不可忽视如下的事实,即:操作这个奇特、而且逻辑上有点怪异的程序,需要特别谨慎和微妙的分辨能力,以致一些没有鉴别能力和只一知半解的人,一再因为粗心大意,搞混了这程序所隐含的两个不同的认知方法,而步上误解的歧途。

经济学的历史方法或制度经济学这种学科,根本不存在。我们有经济学、也有经济史,这两门学问绝不可混淆。经济学的每一个定理,在所有前提、假设都给定的每一个场合,都是必然有效的;反之,在这些情况没确立的场合,那些定理没有实际意义。像那些指涉间接交换的定理,就不适用于没有间接交换的情况。但是,这无损于它们的有效性。

这一点,由于许多政府和强大的压力团体竭力贬抑经济学、污蔑经济学家,而遭到蒙蔽。君主和民主政体的多数党,因掌握大权而心迷神醉。他们不得不承认自己受制于自然法则,却拒绝经济法则这个观念。他们难道不是最高的立法者?难道没有权力粉碎每一个反对者?做为军阀,没有哪个准备承认什么界线,除了更强大的武装力量迫使他接受的那些界线;而卑躬屈膝的三流学者,总会随时论述一些投合其主子需要的学说,更助长掌权者自负的气焰。这些学者把那些胡编乱凑的先入之见,叫做“历史的经济学”。事实上,经济史是一长串政府政策失败的记录,而这些政策之所以失败,全归因于政策设计大胆忽视经济法则! 

任何人如果没注意到“经济学本身对掌权者的自负是一个挑战”这个事实,那就不可能了解经济思想史。经济学家绝不可能是独裁者、政治煽动者的宠儿!对掌权者和煽动家来说,经济学家总是麻烦制造者,他们心里愈认为经济学家的异议有道理,就愈心烦、愈讨厌他。 

面对所有这种疯狂的躁动,适切的应对办法,是确立如下的事实:所有行为学和经济学推理的出发点,人的行为这个一般概念,是禁得起任何批评者和反对者检验的。不管诉诸什么历史的或经验的考虑,都不可能从如下这个命题挑出什么毛病:人有意识地想要达到某些他所选择的目的。即使提出所有关于不理性、人的灵魂高深莫测、生命现象的自发性、各种无自主意识的自动机说(automatism)、反射动作和各种向性运动说……等的长篇大论,都不可能证明如下这句话有任何错误:人利用理智谋求各种愿望的实现。从一个不可动摇的基础出发,也就是从人的行为这个一般概念出发,行为学和经济学凭借逻辑、一步步推理前进,不仅精确定义各个假设和条件,构建一套概念体系,并且透过逻辑上无可挑剔的演绎程序,得出所有隐含的推论。反对者面对这样得到的结果,只有两种可能的心态:不是设法揭露这些结论在推衍的程序中,哪个环节的逻辑错误;就是必须承认它们是正确、有效的。 

提出异议,说生命和现实不合乎逻辑,那是没用的。生命和现实本身既不是合乎逻辑的,也不是不合乎逻辑的;它们根本是给定的事实。不过,逻辑却是唯一可供人用来理解生命和现实的工具。只提出异议,说生命和历史是神奇莫测、妙不可言的,说人的理智绝不可能洞悉生命和历史的内部核心,那也是没用的。这些批评者自相矛盾,一边说什么什么妙不可言,一边又论述关于那高深莫测的什么什么的一些理论——当然,都是一些谬理伪论。有许多东西或许不是人心所能探索得到的,但是,就人能够探索得到任何知识的那个范围来说,不管这知识是多么有限,他只有一个探索途径可走,就是藉由理智打开的那个途径! 

有些人试图拿历史的了解和经济学的定理相互对抗,形成鹬蚌相争的局面;这同样是不切实际的。历史的了解,是专门用来说明那些非历史科学不能完全说明的问题。历史的了解绝不能抵触非历史科学发展出来的理论,也绝不能做什么别的事情。唯一能做的,一方面是,确立如下的事实:人会被某些想法促动而想达到某些目的,而为达到这些目的,又会使用某些手段;而另一方面,则是给每一个历史因素分配它们各自的影响份量,如果非历史科学不能达成这个分配任务的话。了解,不容许现代的历史学家有权利宣称:驱邪曾经是治疗乳牛疾病的一个适当手段。它也不会允许他们主张:在古罗马时代或印加帝国,某个经济法则是无效的。 

人,不可能不犯错。人,探索真相——亦即,人会在心灵和理智结构允许他理解真相的范围内,面对真相、寻求最适当的理解。但是,人绝不可能变得无所不知。他绝不可能绝对确定:他的探索没被误导或他确认为正确的不会是个错误。人所能做的,只有一再把所有的理论交出来,重复接受最严格的审查。对经济学家来说,这意谓要把所有定理追溯到不容置疑、且确定无误的最终基础——人的行为这个一般概念之上;并且要从这个基础开始,直到每个受检查的定理的每个论证步骤,对所涉及的一切假设和推论进行最认真、仔细的审查检验。我们不敢说,这个程序保证不会犯错;但那无疑是避免犯错的最有效方法。 

行为学是推衍而来的一套理论系统,经济学也是。行为学和经济学的理论说服力,得自于理论推衍的出发点——人的行为这个一般概念。经济学的任何定理,如果没被一条无可辩驳的推理锁链扎实紧扣在这个基础上,那就不能认为是健全可靠的。任何论述没有这种联系,都是主观武断的,都是漂浮在空中的。经济学的任何特别环节,如果没能纳入一个完整的行为理论体系里,是不可能被处理、论述的。 

每一门实证科学,都是从一个个独特的事件开始,再经过独特、个别的论述,前进到比较一般化的论述。那样的论述很容易专门化,它们在论述某些环节时,可以毋须注意整个领域或全局。但是,经济学家绝不可以是某个环节的专家,他在处理任何问题时,自始至终都必须注视整个体系。 

历史学家时常在这一方面犯错。他们会随时准备发明一些特别定理;他们有时候不会意识到,复杂现象的研究是不可能萃取出什么因果关系的。他们也主张,直接研究事实,不牵扯任何他们贬抑为先入之见的概念或定理。但是这样的主张其实自以为是,是没用的。事实上,他们不知不觉应用了一些早已被揭露为荒谬、自相矛盾的民粹学说。

(选自米塞斯《人的行为》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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