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专家解读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

2024-09-25 19:21:23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国防报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自9月21日起施行,为深化全民国防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新时代,如何依法开展国防教育,进一步提升全民国防素养?本期我们邀请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副研究员刘洪顺,全国人大代表、空军工程大学副教授古清月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专家解读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

坚持思想引领

提炼经验 凝聚合力

记者:2001年,国防教育法颁布施行。2018年,国防教育法进行了部分修订。请问此次对国防教育法进行修订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这些年全民国防教育领域发生了哪些变化?

刘洪顺:此次国防教育法修订,是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下,在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的进程中,着眼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适应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形势,贯彻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部署,适应全民国防观念新变化,对全民国防教育领域作出的新规范新要求,必将加速构建完善全民国防教育新格局,不断提升全民国防教育法治化水平。

进入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

一是组织领导体制重塑重构。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军队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担负的国防教育职能进行集中统合,统一调整为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负责,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承担。

二是教育方式方法创新发展。随着社会发展,学校国防教育活动丰富多彩,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创意十足,媒体舆论宣传形式多样,全民国防教育质效不断提升。

三是社会参与教育热情高涨。随着我国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和公民国防意识的增强,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国防教育的渠道和方式日益多元,并逐步成为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生力军。

四是先进科技广泛深度赋能。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科技的助力下,国防教育内容构建、技术应用、基础设施、终端设备等发生巨大变化,覆盖面影响力越来越大,吸引力感染力越来越强。

记者:此次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和202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何关联?

刘洪顺:两者内容一致,又相互补充。《意见》是新时代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总结吸纳了《意见》的思想精髓和相关要求,提炼梳理了两年多来相关地区领域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充分反映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有助于汇聚全民国防教育的强大合力。

记者:您参与了此次国防教育法的修订,请问修订过程中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

刘洪顺:修订过程中,一是坚持思想引领。修订起草组反复研读习主席关于国防教育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其中蕴含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贯穿修法全过程。

二是充分反映时代要求。进入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对全民国防教育的支撑性保障性要求更高,全民国防教育的方式方法更丰富、技术手段更先进。修订起草组努力把握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将新需求新变化通过法律的形式反映出来、规范起来。

三是军地协同全力推进。修订起草组的军地机关人员和专家学者,通过军地联合办公、联合调研、联合论证,多次征求意见形成共识,为提高内容的军地适用性夯实基础。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专家解读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

规范领导体制

明确内涵 厘清职责

记者:请问此次修订的重点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刘洪顺:此次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共6章、42条,总体章节没有变化,相关条款内容调整较大。主要明确了国防教育的内涵、指导思想,规范了国防教育的领导体制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对构建学校国防教育体系作出细致要求,拓展了社会国防教育的范围和渠道,规范了国防教育的保障要求。

记者:此次修订对国防教育的内涵进行了明确,是出于什么考虑?

刘洪顺:我们调研发现,在学术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由于对国防教育的内涵外延缺乏统一认识,存在教育内容涵盖不全、工作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为此,此次修订对国防教育的内涵作出规范,明确了国防教育的对象、核心、目的、内容等要素。

此次修订明确:“国家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履行国防义务为目的,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的理论、知识、技能以及科技、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国防教育。”其中,以全体公民为对象,强调国防教育对象的全民性,要求全民全域覆盖,鼓励全民全面参与。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与爱国主义教育法有机衔接,突出了国防教育的本质属性,强调国防教育应当以爱国主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以履行国防义务为目的,强调通过国防教育让全民了解国防责任和权利,有效履行国防义务;将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关的理论、知识、技能以及科技、法律、心理等纳入国防教育内容,充分体现了内容构建的体系性、科学性和时代性,有利于教育全民对国防和军队建设形成系统整体的认识。

记者:此次修订对国防教育领导体制进行了哪些调整和明确?

刘洪顺:此次修订明确“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分工负责、军地协同的国防教育领导体制”“中央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防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规定了地方各级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军地有关部门的职责。

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目标要求作出明确,有助于完善工作机制、顺畅工作流程,巩固和加强党对全民国防教育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功能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将党的领导贯穿全民国防教育全过程各领域,确保全民国防教育的正确方向和质量效能。

学校国防教育

细化内容 完善体系

记者:此次修订对学校国防教育的内容作了哪些规定?

刘洪顺:按照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要求,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此次修订对学校国防教育内容作出较大改动,有助于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一是关于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在规范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职责基础上,增加“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要求,旨在强化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工作的法定责任,增强学校领导抓好国防教育的职责意识。

二是关于构建学校国防教育体系。此次修订按照顶层设计、体系统筹的理念,对不同学习阶段学生国防教育课程设置和应当达到的目标要求作出明确规范。这是新修订国防教育法的重大创新。在课程设置上,要求小学和初中将国防教育内容纳入有关课程,高中在有关课程中安排专门的国防教育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应当设置国防教育课程,加强国防教育相关学科建设。把握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学习习惯,有助于构建要素齐全、结构完善、层层递进的学校国防教育体系。

三是关于国防教育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目前,高校成为征兵工作主阵地,将学校国防教育与兵役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有利于高校宣传部门、兵役征集部门等密切协同,营造服兵役光荣的浓厚氛围,鼓励有志青年把爱国之心化为报国之行。

四是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开展学生军事训练,是我国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将学生军事训练内容纳入“学校国防教育”一章中进行规范,明确学生军事训练的适用范围、组织实施和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等,有助于加强立法协调,在国防教育的大框架下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确保依法安全组织实施。

记者:修订对加强国防教育相关学科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是何考虑?

古清月: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国防教育理论指导不够、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考虑到国防教育涵盖了国防理论、国防法规、国防技能、国防科技等多个领域的内容,交叉融合性较强,对教师素养提出了较高要求。加强国防教育相关学科建设,有助于深化国防教育理论研究、增强师资力量、提升教学质量。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专家解读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

社会国防教育

拓展范围 常态开展

记者:此次修订对全民国防教育基地的命名权限和免费开放对象进行了调整,这对于促进社会国防教育有何作用?在这方面还有哪些规范和调整?

古清月:此次修订明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军事机关为国防教育基地命名,明确了新的国防教育管理体制之下对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的权利与义务。国防教育基地对军队人员、退役军人和学生等对象免费开放,能够保障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效果。

此次修订拓展了社会国防教育的范围和渠道。考虑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既是国防教育的组织者、领导者,又是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因此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标准,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国防素养,在全民国防教育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刘洪顺:此次修订明确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求,要求相关教育机构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培训计划,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选送地方和部门的负责人到有关军事院校接受培训等;要求从事国防动员、兵役、国防科研生产、边防海防等国防建设事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学习掌握所必需的国防理论、知识和技能等,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古清月:此次修订规定要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重大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在全民国防教育日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这在法律上保证了国防教育的常态化开展。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和几位军队人大代表联合提出一份建议,其中提到要统筹运用媒体力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壮大爱我国防、建设国防的理性声音和主流价值。积极探索利用新平台新技术新手段,增强国防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这些建议在此次修订中有所体现。

军队职责分工

发挥优势 密切协同

记者:关于学生军训,此次修订提出“驻地军事机关应当协助学校组织学生军事训练”,为何做出这样的规定?

古清月:关于学生军训的机制构建和法律支撑是人大代表调研中关注的重点,也是社会关心的热点。我们调研发现,当前部队练兵备战任务较重,能抽调的承训力量有限,而地方军训教官需求较大,供需之间存在缺口。承担地方学校学生军训涉及多类需要军地密切协同的事项,军地协同的机制、模式、路径仍在探索。

此次修订规定了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学生军事训练,强化了驻地军事机关协助学校组织军事训练的法定义务。

记者:此次修订对军队参与国防教育提出了哪些要求?如何做好军地协同?

古清月:此次修订提出“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中央全民国防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国防教育”,这既对军队开展国防教育的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为军队选配相关力量支持开展国防教育预留了灵活性。

军队是国防教育理论、知识、技能、装备、场所等资源的重要供给侧。以学校国防教育为例,课堂教学是帮助青少年掌握国防理论知识和国防技能的重要方式,军队院校和部队的理论教员是开展课堂教学的优势群体。组织军队各领域理论教员对地方学校教师开展培训,持续系统地对学生开展国防教育授课,需要军队统筹师资,建立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协作机制,确保教学的高质高效。同时,国防教育兼具教育性与实践性,还需要兼顾国家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和大思政建设等教育改革要求,实现教育效果最大化。

随着军队编制体制调整改革逐步深化,军队如何配合地方在学生军训、军营开放、国防教育专家组织、国防教育理论培训等方面做好工作,是当前正在探索的问题。此次修订将有助于推动尽快建立高效、顺畅、灵活的军地协同机制。(■本报记者 张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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