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

2024-09-25 20:02:18 - 云南网

9月24日,《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

9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黄兴能 摄

修订草案共6章58条,由总则、备案、审查、处理、保障与监督和附则组成,对备案审查范围、程序、方式等进行了规定。与现行条例相比,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和扩大了备案范围,增加了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规定,明确逐步将政府工作部门等属于人大常委会监督对象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并细化完善了审查程序、方式和审查意见办理等内容。

“现行条例自2020年施行以来,对规范我省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发挥了基础作用。此次修订,把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总结及时上升为法规制度,对我省构建更加完善的备案审查制度体系十分必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

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保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继续推进我省备案审查工作,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将我省条例修订工作列入了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起草阶段,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立法调研组,深入走访了省政府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并到保山、怒江、德宏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在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建议后形成了此次提请审议修订草案。

云南网记者 杨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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