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天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谢岗)应急罚〔2023〕35号】,涉及东莞市天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被罚款5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天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2AK2N8J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霞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谢岗)应急罚〔2023〕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违法事实
2023年10月10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东莞市天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使用危险化学品(碳氢清洗剂),但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东莞市天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3年10月10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东莞市天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使用危险化学品(碳氢清洗剂),但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东莞市天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第26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01
处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