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刘昕: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2023-11-06 14:00:38 - 中国绿色时报

书·法|刘昕: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禁止网络平台、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

书·法|刘昕: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刘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书·法|刘昕: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联合法制日报社、中国绿色时报社共同主办的“书·法”之书写野生动物保护法活动2023年9月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对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施行。为促进野生动物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治氛围,全部法条作品将在法治网、法治日报客户端以及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号、中国绿色时报等全媒体平台进行展示。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作者: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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