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修改资产管理合同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06 02:16:14 - 上海证券报

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全文于2024年11月6日在本公司网站[www.dzronghui.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80105551)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关于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并修改资产管理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6日

为更好地服务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投资者,在切实保护现有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至2025年5月7日,并对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和《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存续期限方案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由“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延长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5月7日”。本集合计划自2025年5月7日后,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生效之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生效日,即2021年11月8日。

二、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

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主要修改详见附件《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内容更新产品资料概要相关部分。

三、本集合计划延长存续期限事宜及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外,对本集合计划设置特殊开放期(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在特殊开放期内赎回不收取赎回费。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限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zronghui.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4、咨询方式:客户服务电话:021-80105551

5、公司网站:www.dzronghui.com

特此公告。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

(一)《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修订对照表

(二)《东证融汇成长优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修订对照表

注:以上为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的主要修改内容,具体请见更新后的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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