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3043股票简称:华亚智能公告编号:2024-110
转债代码:127079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31日以专人、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彩男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股票代码:003043股票简称:华亚智能公告编号:2024-111
转债代码:127079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31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一心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1月6日
股票代码:003043股票简称:华亚智能公告编号:2024-112
转债代码:127079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前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6,055.88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及《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8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6,609,2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590,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1)000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和“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4,112.23万元、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621.59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上述预计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并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按后期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3、结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截至2024年10月31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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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结项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环节,合理降低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同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的预计节余资金共计6,055.8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并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待合同尾款支付完毕,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和“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精密金属结构件扩建项目”和“精密金属制造服务智能化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股票代码:003043股票简称:华亚智能公告编号:2024-113
转债代码:127079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143),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5、股东大会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一)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杨曙光许湘东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ysg@huaya.net.cnxxd@huaya.net.cn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六、会议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
附件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43;投票简称:“华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512-66731856)到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