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4年1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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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港迪技术
2、股票代码:301633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5,568.00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392.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至2024年10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0.82倍;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53.05倍。
截至2024年10月22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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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4年10月22日
注1:可比公司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与近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孰低值和对应市盈率为2024年10月22日数据;
注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可比公司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与近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孰低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10月22日));
注4:港迪技术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发行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发行后总股本);
注5: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与近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孰低值/(2023年7-12月和2024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总股本(2024年10月22日))。
本次发行价格37.9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6.7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0月22日(T-3日)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50.82倍;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的算数平均静态市盈率28.17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投入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本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有一定程度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37.94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爱国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D车间
联系电话:027-87920068
联系人:周逸君
(二)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洪
保荐代表人:凤伟俊、张妍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联系电话:010-59013948、010-5901394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