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蛐蛐
□宋开峰
在我的记忆深处,蛐蛐是家乡秋日夜晚最动听的歌者。
我的老家地属鲁西北黄河故道,燥湿合宜,酸碱适度,土壤与植被营养丰富,含有大量钙、铁、锰、盐离子,造就了当地蛐蛐头颅坚硬、牙齿锋利、脚力异常、英勇善战的天性,成为历代帝王斗蟀的进贡名产地,明清尤甚。因夏朝时这一带属鬲国,历史上有“上古鬲蟋鸣九州”的说法。特别是临近的宁津县,更被誉为“中华蟋蟀第一县”,每年有成百上千的外地客商云集至此,小小的蛐蛐成为当地农民增收的“金虫”。在该县柴胡店镇还流传着“二月富万户,一厘值千金”“小蟋蟀比头牛”的佳话。
家乡的蛐蛐头圆、线清、牙粗、项阔、体实、腿健、鸣宏。夏秋相交的夜晚,蛐蛐们便成为晚间的主角。唧唧——唧唧!有的在草丛中,有的在田埂上,有的则在墙缝边,那声音时而高亢激昂,如引吭的歌者;时而婉转悠扬,似潺潺的流水;时而清脆悦耳,像银铃的乐声。一天的劳碌过后,在寂静的夜晚,此起彼伏,悠扬悦耳,显得格外动听。
记得小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的就是捉蛐蛐。我们三五成群,小心翼翼地穿梭在田野植被间,在树棵间、草丛中寻找着蛐蛐的身影。一旦发现目标,便会“饿虎扑食”。当然捉蛐蛐急不得,用力也不可过猛,需要技术和巧劲。一是会选,听大人们常说,头大为王,牙大为帅。说的是具备这两个特征的蛐蛐才是佳品。二是会捉,一般晚上或较为阴湿的地方是捉蛐蛐的最佳去处。同时,逮蛐蛐需要“稳”和“准”。遇到好的蛐蛐,断不可操之过急,稍不留神就会惊跑了蛐蛐。同时,捕捉时不可将手张开,需要五指并拢为金钟罩状,瞅准时机用手一扣,尽量将蛐蛐捂在掌心位置,这样不易伤到蛐蛐,可以较好保持蛐蛐的品相。在捕捉过程中,小伙伴们常常为了一只谁先看上的蛐蛐而争得面红耳赤;也会因为捉到了一只心仪的蛐蛐而欢呼雀跃。捉到蛐蛐后,我们会小心翼翼地把它们放进一个小瓶子里。回到家后,不厌其烦地观察和把弄。黑褐或黄褐的小虫,头部小巧而灵活,两根长长的触须不停地摆动着,翅膀透明而轻薄,缩着身子,后腿紧绷,时刻保持着战斗的姿态。
捉蛐蛐除了观赏把玩,用蛐蛐进行比赛——斗蛐蛐也是必有的科目。那时节,我们在一个小罐子里先后放入两只蛐蛐,用狗尾草草梗小心拨动它们的尾部,促其靠近。但见蛐蛐先是用触角辨别对方,继而露出两颗大牙,蹬腿鼓翼,生性孤僻、不喜合居的两只蛐蛐便厮咬起来。一番争斗,决出胜负——取得胜利的蛐蛐便会振动双翅、气宇轩昂地高声鸣叫。那气势气场,仿佛一位凯旋的将军。或许正是因为对蛐蛐的喜爱,儿时我们以土围炉,以干叶、干棒为柴,在“露天烤场”烤过地瓜、玉米、青蛙、蚂蚱,却唯独没有烤过蛐蛐……
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蛐鸣响起,蝉声寥落,秋香弥漫。如今,我已离开老家来到了繁华的城市,这里没有了大片的田野,也难得听到蛐蛐的鸣唱。但每当秋意渐浓、夜深人静的时候,总会想起家乡的蛐蛐,想起那些美好的童年时光。(本文作者系高级经济师,德州市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