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备“五职”矿长

2024-02-06 00:00:12 - 媒体滚动

转自:劳动午报

配备“五职”矿长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配备懂安全生产技术的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2月4日新华社)□朱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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