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10月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2023-12-06 10:31:3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10月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各参建单位:

为做好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压紧压实参建单位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助力我市改善秋冬季空气质量,根据《南昌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洪住建字〔2022〕219号)文件,11月20日,我局联合市大气办组织督导组对10月份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抽查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对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考核,随机抽查了26个项目(含1个“回头看”项目),其中,市本级7个,南昌县6个,进贤县2个,安义县2个,经开区3个,高新区2个,新建区2个,湾里管理局2个。

根据考核结果,南昌弘益创新药商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考核等次为“优秀”(90分以上),保利珑悦府项目等21个项目考核等次为“合格”(80分至89分),汇峰壹号等3个项目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二、扬尘治理“较好工地”

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2个项目,列为今年10月份扬尘治理“较好工地”,具体如下:

(一)南昌弘益创新药商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高新区)

建筑类型:房屋建筑

建设单位: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机构:高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二)南昌市第十中学经开高中部建设工程(经开区)

建筑类型:房屋建筑

建设单位:南昌市第十中学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机构:经开区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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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扬尘治理“较差工地”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3个项目,列为今年10月份扬尘治理“较差工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力大境天成(新建区)

建筑类型:房屋建筑

建设单位:南昌新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西路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佳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机构:新建区住建局

该项目在8月份、9月份扬尘防治工作考核中均列为“不合格”,本次检查发现仍存在大量扬尘污染问题,主要是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工地出入口道路未进行硬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二)进贤县大路吴家(前后万)安置房二标(进贤县)

建筑类型:房屋建筑

建设单位:进贤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机构:进贤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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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该项目未连续设置喷淋,未按规定启用洒水降尘设施,部分裸土未采取覆盖措施,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施工道路破损污染严重。

(三)汇峰壹号(青云谱区)

建筑类型:房屋建筑

建设单位:江西铁投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房建(天津)集团有限

监理单位:江西嘉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机构:南昌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事务中心

检查发现:该项目工地主要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土方作业时未对土方进行洒水保湿防止扬尘,出口处未设置扬尘监测仪,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未在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环境保护监督公示牌。

四、处理措施

(一)对此次考核中列为“较好工地”的南昌弘益创新药商业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予以通报表扬,优先推荐申报全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和观摩工地。

(二)对本次考核列为“较差工地”的新力大境天成、进贤县大路吴家(前后万)安置房二标段、汇峰壹号等3个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列入11月份扬尘考核“回头看”项目。责令新建区住建局、进贤县住建局、市建监中心监督参建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进行现场复核,复核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至市住建局质安科。

(三)鉴于新力大境天成项目在8月份、9月份、10月份考核中连续三次考核评次为“不合格”,将该项目纳入重点监管项目,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要求新建区住建局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规对参建单位从严从重进行罚款,并约谈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负责人。处罚及约谈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至市住建局质安科。

该项目在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充分暴露出新建区住建局日常监管缺位、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在此对新建区住建局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市建监中心要针对此次考核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各在建工地于11月30日前限期整改到位。针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程序予以行政处罚。如行政监督机构存在督促整改不到位、虚假报送整改情况等问题,我局将相关情况抄告属地党委(政府)并提出问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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