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本月正式施行!监管新规最新解读→

2023-12-06 15:15:06 - 湖北发布

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第71号令,《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起实施。牙膏是与人们健康密切相关的口腔护理产品,该办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监管迈入新阶段,将更进一步推动规范牙膏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牙膏监督管理,保证牙膏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提醒】本月正式施行!监管新规最新解读→

《办法》的重点内容有哪些?小布为您解读~

1.明确牙膏定义

将牙膏定义为以摩擦的方式,施用于人体牙齿表面,以清洁为主要目的的膏状产品。口腔清洁护理用品种类繁多,包括常见的牙粉、漱口水,以及属于卫生消毒类产品的口腔抑菌膏(“消”字号),属于医疗器械类产品的牙齿脱敏凝胶(“械”字号),属于药品类的丁硼乳膏(“药”字号)等产品,均不属于牙膏的范畴。这些产品中,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需要按照药品、医疗器械实施严格监管。

2.明确牙膏及牙膏原料的管理要求

规定了牙膏实行备案管理,牙膏新原料按照风险程度进行注册或者备案管理。国产牙膏上市销售前应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牙膏进口前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受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牙膏备案人应当选择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要求的原料用于牙膏生产,对其使用的牙膏原料安全性负责。

3.继续沿用牙膏生产许可制度,对牙膏生产颁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从事牙膏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生产许可。牙膏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4.明确牙膏功效管理和标签要求

要求牙膏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明确牙膏应当标注和禁止标注的内容。

《办法》规定,牙膏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

✔产品名称;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备案人为境外的应当同时标注境内责任人的名称、地址;

✔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国产牙膏应当同时标注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全成分;

✔净含量;

✔使用期限;

✔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语;

✔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的其他内容。

牙膏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

✘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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