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调整
2023-12-06 17:17:1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段瑞如)12月4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的通告》,对市本级、婺城管理部、金东管理部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作出调整。
通告明确,自2023年12月5日起,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和在2023年11月30日(含)前已经提前结清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不受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间限制,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