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花王:一审判决邳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需支付公司工程款1468.0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

2023-12-06 19:30:33 - 金融界网站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2月6日消息,ST花王公告,公司因邳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长期拖欠工程款,向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决邳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公司工程款1468.0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此次诉讼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按照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将调整相应收入,将导致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增加约23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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