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存量棚户区改造和安置还房激励表彰地区的公示

2024-03-06 14:23:4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省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存量棚户区改造和安置还房激励表彰地区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存量棚改和安置还房工作任务完成,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对全面完成存量棚改任务和安置还房工作推进较好的地方进行激励表彰。根据各地上报存量棚户区改造和安置还房工作推进情况,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对各县(市、区)及遵投集团、道桥集团项目对存量棚改和安置还房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实地复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决定对以下地区进行激励表彰:一是存量棚改任务方面拟激励表彰地区为绥阳县、凤冈县、湄潭县、赤水市、习水县、新蒲新区、余庆县;二是安置还房任务拟激励表彰地区为桐梓县、凤冈县、正安县。

按照《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存量棚户区改造和安置还房激励表彰工作的通知》(遵市住建通〔2024〕1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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