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的通知

2024-03-06 14:29:1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的通知

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住建局,大亚湾区城建局、仲恺区建设执法局,仲恺区房管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并定期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手册备案制度,实施房地产项目全周期封闭管理,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单位应督促指导开发企业在“惠州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模块”中如实填报项目周期阶段性信息,其中“手册阶段性备案”在项目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协议前完成;“手册已完成备案”在申请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前完成填写项目全部周期信息。信息填报完成,系统将自动生成加盖印章的“惠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阶段性)”“惠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表(备案号和备案时间),各县(区)依据备案表,完成后续业务相关工作,并可查阅所在区域项目备案信息,全周期掌握项目开发情况。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在“惠州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模块”中,如实填报开发企业及项目土地基础信息、项目基本信息、规划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计划预售(现售)阶段、验收及办理不动产权阶段、其他数据、监管协议信息等板块内容信息,为部门全周期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于2024年3月4日起施行,填报信息如有疑问可咨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技术支持杨工,联系电话:2898440。

特此通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胡立城,联系电话:28986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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