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社局最新公告!
2024-03-06 16:31:12 - 十堰发布
转自:十堰发布
评价机构、职业(工种)和级别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到3月25日。
评价考试时间:3月27日至3月31日(根据各评价机构具体工作安排为准)。
收费标准
参照《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评价费用。
高级工(3级):320元/人;
技师(2级):380元/人;
高级技师(1级):440元/人。
考核方式及证书发放
高级工(3级):理论考试、技能考核
技师(2级)、高级技师(1级):理论考试、技能考核、综合评审
各项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发放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查询。